北京和信丰泰置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组织了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 A-46 地块(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一期)B 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R2 二类居住用地锅炉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评审。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 A-46 地块(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一期)B 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R2 二类居住用地锅炉房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A-46 地块28#楼南侧地下一层,建设内容为共设置3台1.2MW(3×1.71t/h)燃气热水锅炉及相应配套设备,建筑面积为423.52m2。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环境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北京和信丰泰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环评单位对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应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项目环境管理基本满足要求。
(二)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3台燃气热水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配备1根烟囱,沿地块28#号楼南侧至楼顶,锅炉烟囱高度34m,内径为0.7m。排口高度高出周边200m范围内建筑物3m以上。
2、废水
本项目锅炉系统排水与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一并经各地块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河西再生水厂。
3、噪声
本项目燃气热水锅炉及水泵等配套设施均位于地下一层,用建筑墙体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水泵进出口加装金属软连接,基础减振等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日产日清;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更换,由厂家回收。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20日内以电话、信函、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咨询项目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限: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4日
联系人:吴昆仑
联系电话: 13910926937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太子峪村长兴路1号104
公示稿--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 A-46 地块(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一期)B 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R2 二类居住用地锅炉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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