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张仪村锅炉房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紧邻1#楼地下二层。建设内容为在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地下二层设备间内安装3台2.35MW燃气热水锅炉及相应配套设备,锅炉房面积537.92m2,建成后为“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提供冬季供暖服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前,应依法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
项目公示稿见附件。
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张仪村锅炉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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