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项目30-L01-0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新建锅炉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项目30-L01-0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2#地下车库内锅炉房。建设内容为在地下一层设备间内安装热力系统,电气系统以及自控系统设备及辅助设施,锅炉房面积260m2,共设置2台2.8MW的燃气热水锅炉,本项目建成后为朝阳区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项目30-L01-0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提供供暖服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前,应依法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全文公开文件见附件。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锅炉房环评(报审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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