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皓海嘉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皓海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组织验收检测单位代表、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代表及环境保护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钣金生产加工基地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皓海公司钣金生产加工基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E1M1地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5号院)。建设用地面积47755.9m2,总建筑面积75962.1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1638.10m2、地下建筑面积4324.05m2。项目产品方案为钣金加工件,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各类钣金加工件950万件。项目实际建设总投资为30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8.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98%。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环境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皓海公司委托环评单位对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应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项目环境管理基本满足要求。
(二)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生产过程中表面处理废气引至四号厂房楼顶经“过滤除尘+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25m,验收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北京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Ⅱ时段的标准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废气采用“高压静电+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排放,废气排放筒位于研发中心楼顶,排放高度24m,验收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北京市地方标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表1 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激光切割过程产生的含颗粒物烟气,经激光切割机自带吸气负压切割平台、滤筒式除尘装置净化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气,经可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喷塑设备配备“旋风分离器+高效过滤器”塑粉回收装置,回收塑粉后的气体在车间内排放。验收检测结果显示,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北京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 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在四号厂房一层东南角建有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为“调节®混凝气浮®多功能分子筛吸附®灭菌”,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废水总排放口位于南厂界中部,废水排放量为4756.51m3/a。验收检测结果显示,项目污水总排放口水质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北京市地方标准《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3 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除环保设施风机安装在建筑物楼顶外,其他噪声设备都安装在室内。室外风机采取了基础减振、加装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室内噪声设备采取了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验收检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153.782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做到综合利用、妥善处理。危险废物委托北京鑫兴众成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收集、贮存、处置,满足危险废物管理要求。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消纳处理。
三.现场检查情况
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环保设施基本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建立了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检查,项目基本符合环保验收要求。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20日内以电话、信函、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咨询项目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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